江苏师范大学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学习材料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4-03-04  浏览次数: 641

 

苏师大教〔20141号  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材料下载——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相关材料1-6.doc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内涵建设,探索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途径,培养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将我校近年来在大部制改革、分类分型人才培养、优势专业群建设和教学研究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固化到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理顺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共性要求与个性培养等关系,优化本科专业课程体系和本科生知识结构,学校决定开展新一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高教〔20124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指导,围绕建设教学研究型大学的战略发展目标,适应国际化、创新型发展需要,充分体现学校办学优势和特色,结合学校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构建以生为本、先进科学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遵循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规律,科学设计本科人才培养的目标与途径,更新教学内容,优化课程体系,变革教学方式,建立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二)创新性原则: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构建多元、立体的人才培养体系。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1+10”校企联合培养工程、“1+20”国际高校联合培养计划等,培养创新精神,提高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三)开放性原则:推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改革,实施跨专业、跨学段选课制度,推进跨学校、跨地区、跨国界的学分互认,充分吸纳社会资源,开展校内外、国内外多种形式的合作培养,提高人才培养的多元化和国际化水平。

  (四)个性化原则:根据学科专业属性和特色人才培养需要,制定适应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方案,设置交叉与个性发展课程,构建个性发展的教学活动体系。

  三、修订工作的具体思路

  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贯彻大类招生、分类分型培养思路,凸显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目标定位,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彰显国际化特色。

  (一)健全人格培养体系:全面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身心等素质,注重汉文化传承,使其具备新时代大学生的良好品质,展示我校学生特有的文化品牌。

  (二)推行“352”分类分型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培养30%的拔尖创新型人才;实施“1+10”校企合作工程,培养50%的复合型应用人才;实施“1+20”国际高校联合培养计划,培养20%的国际化人才。

  (三)优化课程体系:紧扣人才培养目标,构建以生为本、先进、科学的课程体系。加强通识教育,确立人文与经典、政治与法律、科技与社会、艺术与人生等通识教育课程;实行大类培养,构建公共基础和大类与专业基础平台课程;注重个性发展,灵活设置特色方向、交叉与个性发展等选修课程。

  (四)强化实践教学:增加实践教学学分比重,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设置,文科不低于总学分的15%、理科不低于总学分的25%、工科不低于总学分的30%,列入卓越工程师计划的专业不低于总学分的35%

  (五)凸显教育信息化: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引进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的优质课程资源;积极开设在线网络课堂、混合式教学课堂等形式的学习样态,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研讨的能力;丰富教师教育教学手段,实现教师学科教学和现代教育技术的深度融合。

  (六)变革教学方式:推进研究性和案例式教学,强化理论与实践互动的教学方式;建构自主学习平台,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强化学生的创新、研究和协作等能力。

  (七)彰显国际化特色:搭建国际学习交流平台,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的联合培养、合作办学;积极引进原版外文教材,增设双语课程、全外文授课课程;改革公共外语教学,突出听说能力培养,加强专业外语训练。

  四、培养方案构成

  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包括专业教学计划人格素养培养计划实践教学计划科研创新训练计划四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业教学计划

  1.类别及大类介绍

  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专业类别填写,并进行大类介绍。全校专业汇总表、优势专业群一览表见附件1和附件2

  2.专业及专业特色介绍

  介绍专业和行业特点,具体描述专业特色和优势,介绍专业所属主干学科,开设专业核心课程等。

  3.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及要求

  专业培养目标的确定主要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和专业教学委员会的有关要求为基础,紧扣我校人才培养目标,提出该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

  (1)总体目标:实行“352”分类分型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拔尖创新型人才、复合型应用人才和国际化人才。

  (2)专业目标:专业培养目标要描述精准,明确本专业毕业生就业领域与性质以及社会竞争优势。

  (3)培养规格:培养规格必须明确、具体、清晰,应包括本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具体要求。

  4.学制、学位及学分要求

  四年制本科专业,在校学习年限3—6年;五年制本科专业,在校学习年限4—7年。

  四年制本科专业总学分控制在170学分左右,五年制本科专业总学分控制在210学分左右。四年制本科专业总学时控制在2700左右,五年制本科专业总学时控制在3400左右。学分计算办法:理论课程16—18学时,计1学分;实验课程、体育、上机、设计等,32—36学时,计1学分;集中实践环节,如工程训练、课程设计,1个教学周计1学分,学分最小单位为0.5。周学时不得超过30学时,每学期学分不得超过30学分,周学时及每学期学分安排应相对均衡。

  5.知识、能力和综合素养要求

  在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上,明确毕业生在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结构、综合素养、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学习能力等方面应达到的水平。

  6.课程类型、结构与体系

  (1)课程类型:包括通识教育课程、大类与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与专业选修课程、交叉与个性发展课程和第二课堂。

  (2)课程结构:第一级为通识课程,第二级为大类平台,第三级为专业课程模块,科学规划并设计各类课程,注意衔接和交叉,形成三级立体交叉的课程结构。

  (3)课程体系:根据专业特点和“352”培养目标,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各学部(院)在规划建设以上课程时,要注意以生为本,切不可因人设课;各种课堂组态的构成,构建如翻转式课堂教学、研究型教学、网络教学或慕课教学、嵌入式教学、双语教学或全英文教学等各种课堂教学模式。

  7.课程体系配置流程图

  各专业需制定课程体系配置流程图,确定各专业课程的先修顺序,避免课程之间的逻辑顺序颠倒,以便指导学生按序进行课程修读。

  注: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开设课程说明见附件3

  8.课程与知识、能力和综合素养要求的对应关系

  各专业要认真梳理所设置课程对知识能力培养的作用,建立每一门课程与毕业生能力要求的对应关系表。

  9.教学开课计划表

  各种课程开课计划表见附件4

  (二)人格素养培养计划

  人格素养培养计划包括培养目标、途径与方法和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经过本科阶段培养,使学生具有健全人格、符合新时代大学生标准、具备我校特有的文化品牌。开设课程和讲座包括新生入学一百会、四门校本课程,校本课程均为必修课程,合计1学分。人格素养培养计划由学校统一制定。

  (三)实践教学计划

  实践教学计划包括培养目标、途径与方法和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应根据地域、行业和专业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专业实践教学计划,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动手能力等。其中包括培养目标、途径和方法、保障措施。每学年的6—11月份主要用于集中的实习实践(含教育实习)及自主学习等。其中应用型专业结合体验见习实岗的渐进三段式“1+2+5”实践模式统一安排实习实践。建议教育实习安排在9—11月份(十二五综合改革项目除外)。实践教学计划模板由学校统一提供。

  (四)科研创新训练计划

  科研创新训练计划包括培养目标、途径与方法和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学校继续推进大规模大学生科研创新训练计划,培养创新思维与实践能力,科研创新训练计划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实现:就业创业指导类课程进行课堂教学,国家、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各类学科竞赛、挑战杯等多渠道、多方参与的科研训练等。科研创新训练计划模板由学校统一提供。

  五、几点说明与要求

  (一)教学环节安排

  学校实行每学年2学期制,原则上每学期教学上课18周。

  (二)课程名称

  课程名称要规范统一,尽可能与国际接轨,主要专业课程的设置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中课程的要求。

  (三)课程编号

  学校实行统一课程编号。课程编号由11位阿拉伯数字组成。课程编码及说明见附件5

  (四)教学大纲与教材选用

  各专业根据所制定的新的培养方案,组织教师制订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基本要求,教学要求相同的课程要统一教学大纲。在教材选用环节,应根据教学大纲和《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教材建设管理办法》(苏师大教〔201210号)要求,遵循适用、优质和选新原则,并撰写课程简介,以方便学生网上选课。

  (五)方案版本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名称、专业介绍及课程名称应为中英文对照,以便于国际交流。

  (六)方案实施时间

  新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从2014级开始实施。其余年级可以继续执行2007年培养方案,也可以根据需要参照新的培养方案做适当调整。

  (七)学分记录、学分互认及学分转换

  教务处学籍系统根据学生修读不同专业的课程性质、学分、学分绩点等情况进行记录,各专业之间可以根据全校通识课程、大类平台课程、专业核心课程等课程相似度进行学分认定,有条件的可以进行学分转换。

  附件:1.江苏师范大学专业设置一览表(2014

     2.江苏师范大学十二五期间本科专业结构调整及拟建优势专业群一览表(2014

     3.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开设课程说明

     4.各种课程开课计划表

     5.课程编码及说明

     6.专业教学计划文本格式

江苏师范大学

2014127

江苏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41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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